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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八慘案專題

戰後掏空台灣的真兇不是陳儀

/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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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二八事件的起因,不僅是因為前來接收台灣的國民政府官吏貪贓枉法,更重要的原因是台灣經濟被掏空,人民水深火熱,根本無法生活下去。掏空台灣的真兇,不是陳儀,而是另有其人。

 一九四三年四月,資源委員會邀集相關黨政人員檢討其戰後經濟計畫草案。根據這個計畫,戰後政府對經濟部門的控制,國營企業的膨脹,都將更加擴大。一九三七年前不受政府控制的經濟部門也將受到波及。國家將在經濟中,尤其是在工業中,發揮前所未有的重大作用。中央政府將會在不顧及地方(省)利益的情況下,擴張其控制。與國防有關的經濟活動將優先發展,意即優先發展重工業集中的地區如東北與華北,而犧牲輕工業集中的地區,如臺灣。然而,對於「日、偽」轄下地區(如臺灣)的工業實況,資訊相當匱乏,只有原則設計,缺乏具體計畫。

 臺灣戰後接收計畫就是在這個背景下產生的。

 除了中央外,「臺灣省」另有省級單位接收。一九四四年四月十七日,專司接收臺灣的臺灣調查委員會成立,主委陳儀,常委夏濤聲、周一鶚、錢履周,委員為謝南光、游彌堅、黃朝琴、沈仲九和王芃生。臺灣調查委員會所作的調查偏重於政治體制面,對經濟面則相當忽略。

 一九四五年三月,臺灣調查委員會制定「臺灣接管計畫綱要」,其中只擬定一些原則,並無詳細的計畫,政治性的考量壓過經濟性的考量。第一要務是「根除敵人的影響」,實施三民主義與國語的再教育;至於經濟問題,要擺在第二位了。

 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本無條件投降。二十九日,國民政府任命臺灣調查委員會主委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依據臺灣調查委員會的設計,臺灣省與中國本土各省不同,採行政長官制。行政長官兼任警備總司令,握有軍政大權,權勢直逼日據時期的臺灣總督。因此,許多人戲稱陳是土皇帝。然而,我們仔細觀察資源委員會與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之間的互動,卻發現這個觀點大謬不然。

 陳儀於治臺之前,曾於一九三四年春到一九四一年九月擔任福建省主席,任內曾大力實施統制經濟,引起軒然大波。「陳儀主閩七年有餘,先後延攬了不少人才,嘗試了甚多新政,以強悍的作風推行政策,得罪了奸商與土豪劣紳,也得罪了特工。他創公沽局(收購糧食),成立了生產局、運輸局(管制貨運)等實行管制經濟,至奸商趁機囤積,貪官從中漁利,米荒嚴重,物價飛漲,民怨沸騰。遭致閩籍僑領陳家庚激烈抨擊及南洋一帶閩籍華僑的怨聲載道,終使陳儀不安於位,一九四一年九月黯然離開重慶。」

 擔任臺灣省行政長官後,陳儀依舊醉心於統制經濟。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設立臺灣省經濟委員會,自兼主委。一九四六年四月九日對經濟委員會作「關於臺灣經濟建設計畫的指示」,責成該單位於是年九月前擬妥五年經濟計畫。一九四五年十一月二十日將「臺灣戰時物資團」改組為臺灣省貿易公司,一九四六年二月六日改為臺灣省貿易局。日據時代的專賣局也被保留下來了。

 陳儀告訴貿易局長于百溪:「我們搞統治貿易有兩個目的:一是要使臺灣的重要進出口物資掌握在政府手中,避免奸商操縱,牟取暴利;二是要把貿易所獲的盈餘,全部投到經濟建設上來。」

 當時駐臺的美國副領事George H. Kerr在其《被出賣的臺灣》一書中寫道:「許多商品的製造商都必須把商品按規定的價格賣給貿易局,由貿易局賣到各地方的市場或上海去,於是從中『賺取國家資本』。經過五個月的時間陳儀宣布說貿易局已經『為公家』賺取了一億六千萬的臺幣。但根據在貿易局工作的人士及與貿易局有密切關係的人私下所說,事實上貿易局所賺得的錢至少在公開數字的十倍以上。」(p.125)

 「在一九四五年以前(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共有十家私人公司領有執照可以代銷專賣局的產品,政府自己只有製造與加工。在陳儀的統治下,政府本身控制分配和銷售酒類、火柴和樟腦。」(ibid.,122)

 一九四六年元旦,專賣局改變專賣品販賣制,廢除承銷商,由零售商組配銷會,煙、酒、火柴、樟腦等物資由政府專賣,私人不得經營、販賣。

 陳儀的統制經濟固然使臺灣民不潦生;但使臺灣破產的卻另有其人。

 日本殖民統治時期,臺灣最重要的外銷物資是糖,戰後臺糖大量輸往中國大陸,然而,長官公署卻無緣置喙。

 不只是糖,日據時較賺錢的企業,幾乎全被資源委員會接收走了,其中,鍊鋁、銅金、石油三項由資源委員會獨辦,糖業、電力、造紙、肥料、水泥、造船、機械等項以「會六省四」的方式國省合辦。

 所有一級主管由資源委員會任命,長官公署根本無插手餘地。一來,資源委員會是中央主管機關,長官公署是地方,本來就難以抗衡;二來,陳儀統治臺灣期間,恰好也是資源委員會勢力最強大的時期,錢昌照的後臺宋子文為行政院長,翁文灝為行政院副院長兼經濟部長,使陳儀不能不低頭。

 行政長官公署所接收的企業,與資源委員會在臺事業比起來,是小巫見大巫。而且,長官公署工礦處處長包可永是借調來的,其本職為資源委員會工業處處長,又是經濟部台灣區特派員,一面幫行政長官公署接收,另一面也幫中央的資源委員會接收。

 當時負責接收石油業的金開英先生曾講過一個故事,頗能表現當時資源委員會在臺單位與長官公署的關係:「我在新竹的時候,有一天忽然來了一量卡車,有個人拿出一張條子,說是奉長官公署的命令,要來搬兩個幫浦。我說:『不行!長官公署管不到我經濟部的單位裡來。』這個人怏怏而去。」(金開英,p.114)

 不僅如此,金融也被資源委員會奪走了。一九四六年四月,陳儀在宋子文的壓力下,以嚴家淦取代張延哲為財政處長兼臺灣銀行董事長。為此陳儀頗感「委屈」、「冤枉」。(戴國煇,葉芸芸,p.p.149 - 150)

 資源委員會在臺企業完全依賴臺灣銀行供給資金,所借款達該行借款總額的百分比在一九四六年為30%,一九四七年為20%,急劇加速臺灣的通貨膨脹。

 加上蔣介石又命資源委員會將大量的糖免費運至中國大陸,不但使臺灣糖價騰貴,帶動物價飆漲;臺糖無經費可用,乃向臺灣銀行支取更多的資金,臺銀只好加印鈔票,通貨膨脹益發不可收拾。

 資源委員會不僅擾亂了臺灣的金融秩序,其人事政策也造成了一些負面的影響。由於大批日籍技術管理人員的迅速撤離,人員的質量問題就顯得格外重要。

 取代日籍人員的大批臺灣技術人員都是未經訓練的,資委會對之並不信任。所有管理人員、工程師全是來自中國大陸的大學畢業生,他們不喜歡艱苦、骯髒的工作,也不樂意與工人保持日常的接觸。

 資源委員會的人事制度又貶低那些未曾上過大學的技術工人。臺籍人士既無機會擔任管理人員,得到社會、經濟地位與成就感,又要被蔑視、不信任,而所有的工作機會都壟斷在資源委員會及長官公署的企業手中(私營企業的生存空間被壓縮到近乎於零的地步),這種不快的感覺,攏罩著整個臺灣社會,與二二八事件的爆發,有極其密切的關係。(William C. Kirby,p.p.11-12)

 陳儀統制經濟,重要物資及金融卻由資源委員會主控。糖、煤等物資一船又一船運到中國大陸,他不能置喙。臺灣銀行超額印鈔票,他也不能管。然而,這些行動所激發的通貨膨脹,卻得算在他的頭上。

 他大肆啟用青年黨及左派人士,從事文教,CC派和軍統特務卻不斷向中央匯報,這些人中有「奸偽份子」。他獨攬省垣,CC派和三青團就在地方製造輿論攻擊他。

 表面上,陳儀的權限直追昔日的臺灣總督;實際上,他的力量在各派系的制衡之下,根本無從發揮。「臺灣省搞特殊化」、「陳儀是土皇帝」,其實只是一種迷思。真正的權力還握在千里之外,遙遙掌控派系鬥爭的蔣介石手裡。

 將二二八事件的責任,推給陳儀一個人承擔,是沒有道理的。權力之所在,責任之所在。要說官逼民反,應該要追究的,是這些官的主子幹了些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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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