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櫥窗首頁黃天麟專欄

憶兩蔣時代之金融殖民政策

 三月卅一日中國國民黨舉行遊行活動,要台灣的人民重溫兩蔣時代的「美好」時光,勾起了我那漫長一段三等國民服務於三等銀行的忍辱歲月,在歷史與記憶還未完全被埋沒之前,或有必要披露給國人,同時也獻給那些懷念外來統治集團的人。

 一九四五年,中國國軍奉盟統帥命令來台接受日軍投降,同時也派員接收日人及日政府在台之財產,接收總值以當時幣值計一○九億九千萬元,奠定了中國國民黨大陸政權(以下簡稱國陸政策)治台的強大財政基礎,當今檯面上的台銀、一銀、華銀、彰銀、合庫銀、土銀及台企銀,就這樣成為國陸政權控制下的所謂省屬行庫,啟動了他們的金融殖民政策。

 戰前台灣的金融業已頗具現代化規模,與中國落後的錢莊式銀行相比,宛如天壤之別,當時的中國還使用重達兩公斤的上二下五大算盤就可知其一二。由於一銀、華銀、彰銀戰前員工以台籍為主,戰後主要主管、上級幹部的董事長、總經理網開一面,任命台籍人士外,台銀、土銀即一概由陸籍(即外省籍)擔任,合庫則各占一半。此種以陸籍為主導的金融版圖維持了四十四年,以台籍員工佔多數的銀行界言,是相當不公平的殖民政策。

 但國陸政權並不以此為滿足,為擴大其金融版圖,除凍結新銀行設立之同時,還有計畫地允許大陸系銀行以復業之名設立。中國銀行(後改稱中國國際商業銀行)(一九六○)、交通銀行(一九六○)、中央銀行(一九六一)、農民銀行(一九六五)就這樣先後復業(中信局在一九四七年撤退前來台),大陸系銀行復業之後由陸籍擔任董、總座的銀行數由二家增加到八家(台北銀行一九六九年開業),由台籍擔任的銀行仍侷限於三商銀、台企銀(註:一九七六年台企銀由合會改制)四家。台、陸之比由「三台二陸一各半」演變至「四台八陸一各半」之局。

 由於海外華僑一向是國陸的支持者,一九六五年起國陸政權又以特許方式,核發了三張銀行執照,此三家是華僑(一九六一)、上海(一九六五)、世華銀行(一九七五)。台灣金融版圖就這樣大分為三,第一組為:國陸系銀行,包括由中國復業之四行一局及台銀、土銀、北銀等八家;第二級:僑系銀行三家及外商銀行;第三級:三商銀及合庫、台企等五家。

 國陸系屬一等銀行,他們均准予承作外匯業務(土銀除外),也包辦留學生小額外匯匯款、公庫、國營事業等業務。僑系銀行屬二等,開業時就可承作外匯。台系銀行屬三等,雖然歷史最悠久,存放款最多,客戶層也最厚,但卻被國陸統治階級視為「非我族類」,不准招攬公庫、公營事業,亦不准辦理外匯業務。三商銀每次申請的回答是「籌備人才後再議」;三商銀之國外部至一九六七年方准設立(外商銀行早在一九五九年,華僑銀行也在一九六一年就已辦理)。海外分支機構之設置,國陸政府亦同樣採取基本上「國陸系可,台系不可」之政策。有一次三商銀遞申請書、申請海外分行,對此央行的一位主管是這麼說的:「他們下飛機東西南北都還弄不清,申請什麼海外分行」。

 銀行業的殖民管理,在李登輝時代開始瓦解,台系金融菁英從此有幸進入國系銀行,也可以到海外設立分支機構,但台系銀行受歧視的痕跡仍在,作為本土之銀行近幾年還在為產業之西進嘗盡歷史之苦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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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