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林保華專欄

可做賊,不可捉賊──高市當選無效案

 高雄地方法院十五日下午一審宣判高雄市長陳菊當選無效。理由是「走路工」事件經調查與黃俊英並無關係,因此考量走路工事件「影響大」、票距「差距小」,判決陳菊「當選無效」。

 這完全是一個可做賊而不可捉賊的宣判。因為走路工事件是千真萬確的事情。固然代表國民黨參選高雄市長的黃俊英個人不一定知情,但是,由他的團隊炮製出來的賄選事件,難道他毫無責任嗎?如果這個判決可以成立,是否以後所有在最關鍵投票前夕發生的賄選事件,被抓住以後,一律不得聲張,只允許賄選影響選情而不可以揭發賄選來影響選情?顯然,這種不公正的判決,只能鼓勵未來的賄選,鼓勵「賊喊捉賊」。司法是正義的最後防線,如果連司法都鼓勵做賊,台灣還有甚麼正義可言?台灣民主道路上的轉型正義更加遙遙無期。

 香港有一句俗語,叫做「趁你病,欏你命」。在陳菊健康出問題的情況下,這項判決顯然對陳菊會造成打擊。但是,陳菊經歷過革命風雨的磨煉,所以,也相信她會坦然面對這種打擊。即使要再進行一次市長選舉,她也會毫無懼色。

 上個月底,我到高雄演說,順便到市議會見朋友。正好在那裡見到一位女議員對市政府的質詢。先是見到這位議員拿了一束花交給邱太三副市長,請他轉交給在醫院養病的陳菊市長,似乎頗為溫馨。但是接著,她說陳菊市長得病,是因為她移走高雄市文化局蔣介石的銅像,還拿出她在一個甚麼宮裡求來的籤,看得我啼笑皆非。堂堂市政府的總質詢,居然是這樣子的。

 後來向高雄的朋友提起這件事情,他說這種論調已經在私底下流傳一個時候了。把陳菊得病說成觸犯神意,是企圖繼續神話蔣介石,而且是一種缺乏人性的流言。試想,台中市長胡志強與他的太太邵曉鈴在給黃俊英助選後回台中的路上發生車禍,全台灣都表示關心,陳菊送上花籃,還號召支持者為邵曉玲祈福,沒有綠營民眾說這是「天意」,因此,連胡志強都受到感動。這不是形成明顯的對照?可是,這次判決宣佈後,胡志強卻立即表示欣慰,踩了陳菊一腳,不大符合胡的為人,難道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不管怎樣,這件事情對台灣民眾是個很好的教育,台灣民主發展的道路上還會有許多曲折。對民進黨也是一個教訓,尤其是原新潮流派,不要被統派政媒封為「改革派」而得意,在關鍵時候,統派一樣要把「改革派」置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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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