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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輝前總統訪問日本期間在成田機場向他丟擲寶特瓶的中國人士薛義被日本千葉縣法庭判罰款約五萬台幣。在宣判前,有十幾位中國人在北京日本大使館前舉行抗議示威,手持標語橫額,高呼「釋放薛義」、「台獨死路一條」等口號在日本大使館前聚集。顯然這是中國政府默許下,代中國政府向日本施壓。不過向日本大使館表示「台獨死路一條」,矛頭對著台灣而不是日本,是不是認為台灣現在是日本領土的一部分?
查薛義今年三十二歲,遼寧人,任職於香港一家集團公司在東京設立的軟體發展股份公司中任職。以他的這個年齡,六四後正是讀高中與大學的年代,正好接受中共狂熱的民族主義教育,是典型的「憤青」。與中國其他憤青不同的是,他還有行動,從此,他將成為中國憤青中的「民族英雄」。如果追溯他的愛國血統,應該還是薛仁貴或者薛丁山的後代。
千葉縣法庭的法官認為,薛義此舉屬個人行為,並無組織背景。而薛義在繳付罰款後表示,他之所以作出這種行為是因為「討厭李登輝」。而在宣判前,中共的御用輿論已經說,李登輝是普通人,因此薛義向他丟擲東西,是「一介平民」之間的事件,又沒有造成傷害,因此不是嚴重的事情。
果然如此嗎?如果李登輝是「一介平民」,那麼李登輝幾次為了去日本導致中國所表現出來的憤怒,不是瘋子的行為?也正是這種瘋子行為,影響了薛義的行為。如果日本法庭認為薛義精神有問題,他老兄就可以借此脫罪了。但是看來日本法庭沒有接受這種說法,也許也對薛義的精神狀態進行了檢測,認為他是政治病而不是生理病,所以判他罰款。否則「討厭」任何一個人就可以向他丟擲東西,日本還有法制嗎?當然,相信日本法庭也有考慮政治因素,因為恐怖暴力行為不一定須有「組織背景」。何況,即使北京沒有直接指揮薛義的行動,但是薛義卻是共產黨培養出來的憤青典型。
當然,日本法庭對薛義的罰款雖然微不足道,但是應該還是由中國外交部代他付比較合理。如果中國外交部正式聘請這種「刺客」,決不會如此廉價。憑這一點,中國外交部還應該大擺宴席給他壓驚,對其他憤青以身報國才有鼓勵作用。
然而中國外交部不能太高調做這件事情。因為中國人「討厭」中共貪官污吏的很多。舉個例子,現在江澤民已經退休,成為「一介平民」,且不說被他血腥迫害的法輪功學員要向他清算血債,那些上訪要求討回公道的普通老百姓是否也可以向他丟擲東西?當然,這個機會並不大,江澤民是過街老鼠,絕對不會像李登輝那樣與民眾接觸。不信,試試。
日本政府這次再成為台、中關係的磨心。這以前訴訟長達幾十年的光華寮案件的反覆就是典型。戰後日本在中國與台灣之間的搖擺,決定了中國對日本政策的軟或硬。但是隨著中國的「崛起」,以及煽動民族主義的必要,日本要維持「中立」是越來越困難了。因為沒有一個國家的政黨(台灣除外),對自己國家的安全可以保持「中立」。在這個問題上,日本在安全問題上的感受要比美國強烈,所以最後它也不可能在美日安保條約中對台灣防禦問題上與美國保持完全一致的態度。
以薛義的軟件業務,他很可能會來台灣洽談業務和旅遊觀光。但他這次的政治表現,台灣會把他列為「不受歡迎的人」嗎?
|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7.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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