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志偉專欄 首頁

沒有「旗」,哪有「國」?

 午後,我唏哩呼嚕吃完拉麵從店門跨了出來,適才還熱騰騰的身子立即暴露在冷颼颼的空氣裡。我拉起衣領,瑟縮地走在路上,抬頭瞥見一間店頭門口掛著張寫著「╳╳╳旗艦店」的招牌。我笑笑,腦海裡浮出「『陸上』怎麼會有『旗艦』?」的想法。

 隔壁小吃店的電視裡傳出泛綠和泛藍兩陣營對中國制定「反分裂國家法」意見紛歧,以及「326」藍營要不要參加遊行的新聞報導。我駐足看了一會兒,瞬間,「旗艦」轉為「歧見」,我搖搖頭,告訴自己,在「國家認同」一事上,被稱為太平洋永遠不沉之航空母艦的台灣其實才真是個貨真價實,如假包換的「歧見店」呢。

 被若此無比巨大的歧見分裂的台灣將如何進行令人無悔、無恨也無憾的和解?危機如何轉機?我擔心了起來。

 我想起日來某些報紙、電視台和政治人物及學者爭相附和中國領導人「反分裂國家法是針對『台獨份子』,不是針對『台灣人民』」說法的嘴臉,眉頭不由自主地皺了起來。可,不由「自主」,這四個字不正是極權的共產中國想要加諸於自由的民主台灣身上的禁錮嗎?

 當年,老K以「言論叛亂」為名,不分省籍地將所謂「台獨份子」、「共產黨」等知識份子、平民、公務員,甚至軍人抓將起來殺、關、禁、管,如今,因著前人的犧牲,台灣好不容易才勉強建立起來「人權是普世價值」的共識,竟然在備極艱辛的民主化歷程後,不但海那邊,要面臨中國強悍霸權的威嚇,海這邊,還要容忍一批準備以「民族大義」來犧牲「小撮台獨」的人士在和中國眉來眼去,可偏偏,這些人中卻不乏是當年老K政權裡的文武打手。

 過去,老K說「台獨非中國人」是個罪名,今天老共說「台獨」不是「台灣人」,還是個罪名!

 我面紅耳赤地頓足在地,腦海裡一幅又一幅知名和不知名被槍斃後的破碎屍身,一個又一個破碎家庭……我想起多少年後老K及其武打手所說的「不要向後看!要向前看!」這句話,也想像著,那些不分省籍、不分性別和年齡被老K從背後一槍兩窟窿的死難者在被槍斃時,不都是在「向前看」嗎?

 此刻,日前某政客一句尖酸刻薄到近乎幸災樂禍的話「都是台獨惹的禍!」浮現我腦海裡,「無比歧見」忽而又轉了。「其賤無比!」我幾乎要脫口而出。

 我馬上提醒自己,這樣是不對的,或至少是不好的。「和解」不能是這樣開始的。二十八歲前的我不就是那樣?滿腦子「中國何時入夢來?」,「台灣隨時管他去!」的想法,不管人到哪裡,都準備當「中國」的「旗艦」。看到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就抬頭敬禮,聽到「三民主義,吾黨所宗」的國歌就肅然起敬,喊起「中華民國萬歲」的口號無不悲壯莫名,兩隻眼睛望向海峽對岸,一顆熱心跳往神州大陸。

 那時,那能了解「做為台灣人的悲哀」?那時,我根本不是「台灣人」!

 我思故我在,西哲法人笛卡爾(1595-1650)如是說,以「思」來作其不為「行屍走肉」之明證,後世多人更不約而同,積極地說「我在故我思」,以「思」為人生之「超越自我」的不二法門,今日,午後,在一條寒風瑟瑟的路上,站在街口,我在思故我,自問,如果「現在的台灣」還不能超越「過去的台灣」,那,還會有「未來的台灣」嗎?到底,台灣人的悲哀還在哪裡?

 我想了又想,手機忽然響起,是則簡訊,泛藍高層要求阿扁總統和綠營人士「326」那天如果人人手舉中華民國國旗上街頭的話,他們就考慮一起參與示威遊行。噢?向中國抗議前,還得先向他們心目中的「台獨份子」開條件?我想起,也不過是多久以前的事,呼嘯著「阿扁竊國!」的泛藍支持者在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上以繫著巨幅國旗的竿子作為攻擊武器的情景,我想起,美國某僑社將阿扁總統的照片拆卸在地,而僑委會就此答覆某立委的質詢時,竟委屈到得說:「不過,還好,他們並未拆下中華民國的國旗」。

 受制於「中華民國」和受制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固然有本質上的差別,但是對不能擁有自己國家的台灣人來說,結果則一:何時才能結束「獨在家鄉為異客」的宿命?他們說:沒有國,哪有家?我們問:沒有「旗」,哪有「國」?

 綠燈亮了,還好我沒開步,一輛轎車硬從左邊闖了過來。我無暇瞪他,索性站在原地想著,那個年頭,當學校的課本裡和電影院裡的銀幕上,都充斥著「四行倉庫送國旗」的感人故事和畫面的時候,鬱卒的台灣人面對那一面不能代表他們卻能壓制他們的「青天白日滿地紅」的國旗時,都在幹什麼?

 我發現,台灣人的悲哀還在於沒有一面屬於這塊土地、訴說著先民苦難、驕傲、汗水摻淚水的國旗,一面可以讓他們高興時擁抱、悲傷時透過「擁泣」產生「勇氣」的國旗。因此,這種沒有自己國旗的缺憾就透過對那面外來國旗加上外來國歌的嘲弄來消解。

 「二二八」之前的台灣人搞不清楚「青天白日滿地紅」的上下、正反或左右的場景,「悲情城市」電影裡,甚至透過連「保正」都將國旗「弄反」的安排,來凸顯代表「外來」政權之國旗的「陌生」與「恐懼」,—搞錯是可能被「槍斃」或「關」起來的。

 「悲情城市」的電影是1989年上映的,到了1994年,吳念真的小說《多桑》(日語「父親」)還是有多桑把國旗上的「白日」塗成「紅色」的情節出現。幫女兒作家庭作業為國旗上色的「多桑」被責怪後,尚且說:「你什麼時候看過白色太陽……當初作國旗的人不識字,你也跟著笨?你沒看過日本國旗,人家太陽是什麼顏色的!」

 撇開以「日本國旗」為準外,多桑這個動作和這些話其實透露了「台灣人依自己的歷史經驗和詮釋來設計自己的國旗」的壓抑,雖然不一定代表作者的想法,但吳念真的細膩由此可見。

 將「國旗」納入對應老K政府的強悍統治當然非自解嚴後才有。黃春明在他那篇早於1967年發表的小說〈溺死一隻老貓〉裡,就以輕描淡寫的一句話開展統治者如何欺壓在地人的那一幕:

 村幹事把國旗掛好以後就不見了。接著村長來了,鄉長也來了,然後眾人認識的「劉巡佐」外,還出現了「五位陌生的外地警察」及三位沒見過的「穿西裝拿扇子的紳士」,其中一位是從頭到尾沒有名字、卻主宰一切的「主委」,當然是老K的地方黨部主委無疑。會後,強力反對在「清泉村」蓋泳池的阿盛伯就被不會講台語而需要村幹事翻譯的「主委」請去問話,重點在:「在背後是不是有人唆使你這樣做?」阿盛伯乾脆地回答:「沒有!」理由是:「因為我愛這塊土地,和這上面的一切東西」。

 故事的結果是,抵制無效,阿盛伯等人被抓到警察局。放出來後,阿盛伯跳進泳池,淹死在裡面。對了,開村民大會而造成阿盛伯被約談的那一幕,黃春明將之取名為「民權初步」,夠諷刺了。

 二二八加上長期的白色恐怖,台灣人面對「外來政權」的國旗、國歌甚至國父遺像時的態度,與其說是表面上的「唯唯諾諾地畢恭畢敬」,不如說是心理上「偷偷摸摸地虛與委蛇」。

 1984年,王禎和(1940-1990)的長篇小說《玫瑰玫瑰我愛你》問世後,隨即獲得佳評如潮,立受矚目及討論。時隔二十年,今日要探討台灣文學如何回應那個年代的時空環境,這部小說的重要性,絕對不容忽視。而儘管王禎和在書前扉頁裡的兩點聲明之一就是「這是一部限制級的笑話小說」,吾人確有十足必要指出,其中暗藏玄機,十分嚴肅的玄機,指涉的是台灣人在沒有「名實相副的國家符號」可擁抱和感動的情況下,如何以負面表列的方式透過文學呈現出他們對「外來之國家符號」的嘲諷態度,──那是個對大多數台灣人來說,「名實相副的國號、國徽和國歌」仍是個禁忌的年代。隨舉一例如下。

 董斯文(按:男主角)在飯店裡洗澡,邊洗邊就想起第二天要辦的事:

 才出浴沒多久,包皮略長的生殖器尚未翻洗,便乍猛想起這一個嚴重的問題來。明天就要舉行的吧女速成班開訓典禮,是不是也要仿照學校的週會—開始時要來套全體肅立、唱國歌、向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的儀式?可是……怎能讓 prostitute(妓女)唱國歌,向國父遺像行三鞠躬禮?see……憲法也無規定 prostitute不可以唱國歌……誰能否定他們的基本人權?這一結論,叫他愜懷至極,當然也叫他放了一個響屁……。

 毫無疑問,英文系畢業的王禎和在戒嚴時代把那部外來憲法拿來和基本人權、妓女、放屁及翻過包皮的生殖器混在一起,當然有引人將憲法──constitution, constitute──與妓女及賣淫──prostitute, prostitution──連結起來的可能性了。

 紅綠燈不知換過多少次了,這一次我決定善用我的權利,當馬路的主人,看看還有哪輛車敢闖紅燈。邊走,我腦海裡還在想著,「326」那天,我一定上街頭,至於「國旗」,在泛藍不清楚表達對「台獨也是台灣的選項之一」的尊重之前,可別強逼我拿。多說無益,有詩為證:

  自由民主在台灣,沒人可被抓去關
  人權要再翻兩番,中國才可台上端
  不願西向亂高攀,寧在此地自尋歡
  藍綠都應心放寬,砸腳何須自搬磚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5.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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