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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專欄》

太陽花的成功,不必在「監督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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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陽花學運三年了,回想那時候,還是感到熱血澎湃,因為那是台灣得救的一役,青年覺醒,民意沸騰,把黨國餘孽掃進歷史垃圾堆裡。三年後的今天,當年主事者竟然因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遲遲沒有立法,而感到失望。我不禁覺得,有熱情,不等於有見識,因為太陽花運動的成果,是促成台灣歷史的偉大轉折,而不是取決於什麼監督條例。

 回想當年,青年學子所以衝進立法院,佔領議場長達二十四天,不是因為「反服貿」嗎?反服貿的原因,不是因為害怕中國勢力大舉入台,遂行「經濟殖民」,綁進統一嗎?

 而所謂訂定「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訴求,不就是「反服貿」的理由之一嗎?在服貿利弊的爭議中,後來的論述,不就是並非反對兩岸簽貿易協定,而是要求有實質有效的監督,才能去洽談和簽署嗎?而會如此論述,不正因為對馬統親中政策的不信任嗎?

 那時可見的是,如果不擋下兩岸服貿,必定又簽貨貿,結果是台灣門戶大開,財團得利,中資大舉入侵,我國中小企業和勞工將變成中國的奴隸,台灣也只有被統的命運。

 如果我理解沒有錯,反中、反馬、反服貿、反經濟侵略,才是太陽花的核心精神。至於其它訴求,如要求訂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就只是戰術而已。

 太陽花運動在當時是成功的,服貿胎死腹中,貨貿沒有上床,馬英九成為全民公敵,中國淪為被討厭的外國,台灣的獨立性和主體性已成為民意主流。就後續影響來說,因為青年覺醒,反國民黨成為潮流,政治因而大翻轉,最後造成台派大勝之局。

 所謂「「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訴求,雖然至今沒有實現,但其實無傷大雅,因為以現在情勢來看,這個條例根本不重要,也沒有急迫性。自從蔡英文全面執政後,中國就斷絕了官方來往,也將民進黨人員列為黑名單,兩岸關係已經「淡如水」,而不像前朝的「甜如蜜」,根本沒有協議可簽,那麼,監督條例又要監督什麼?有那麼急嗎?

 從小英拒絕「九二共識」,提倡南向,主張維持現狀,擺明了要和中國「保持距離,以策安全」。除非中國願意「蔡習會」,或中國國民黨東山再起,台支之間又有簽署協議的可能,那麼,要求快速訂定監督條例,才有積極的意義。

 我不反對訂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可以備而待用。但說實話,以台灣目前的情況,這個條例根本沒有優先性。尤其經馬統八年擺爛、惡搞之後,台灣真是「百廢待興」,各方要求的法案,數以百千計,都可排到天荒地老了。畢竟立法真是曠日廢時,如果中國國民黨又來個交付協商,或惡意地暴力杯葛,那更會法案塞車塞到天長地久了。如此,有需要把一個不具優先性的法案,硬要排入議程,排擠其它比較急迫的案子嗎?

 太陽花運動的青年們,是老朽心中永遠的英雄,你們的勇氣帶給台灣新希望,也讓歷經中國國民黨白色恐怖、支化洗腦、黑金政治、被統危機,數十年來在黑夜中尋求光明的我,終於看到了魔霧散去,台灣天光的日子。

 在3月18日這個偉大一天,我要對參與太陽花的青年們說,三年前只要你曾在立法院、行政院、總府前參與這個運動,你就已經很偉大了;你們已經成功了,真的不必為「兩岸協議監督條例」還未定案而有所遺憾。

  2017.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