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江建祥專欄

倒扁者的最高道德標準

 在論理的過程中,對語言使用的嚴謹性,必須要採取最高的標準,否則本來精彩絕倫的辯論,會落得「雞同鴨講」,毫無交集。某農經系孫姓教授,老是喜歡在政論性節目上,高談闊論『最高道德標準』;但是,卻從來沒有對他所謂的「最高道德標準」做過任何明確的定義。

 一個在學術界任職者,不曉得定義明確的重要性,難道不表示他根本不適任。套用此人名言:「不適任,就應該自己下台」。忠於職守,就是最高的道德標準,不是嗎?

 本來,道德的標準只有絕對的一個,沒有「最高」、「次高」或「差強人意」的區別。在是非顛倒的現今,因為人們心中無神,所以,各人任意而行。道德標準也從「絕對」變成「相對」。

 如果孫教授和他的同儕,也和一般的無神論者一樣,認為道德的標準是相對的,那麼,適用於他們自己的標準,顯然地不可以適用於陳水扁總統。既然已經犯了濫加自己標準於別人身上的錯誤,又為何不知廉恥地稱自己的是「最高」的標準呢?假設孫教授等人也和篤信上帝的基督徒一樣,都相信道德是絕對的,那麼,這個絕對的道德標準必然是放諸四海而皆準,又那來所謂的「最高」道德標準呢?

 除了創造宇宙萬物的上帝之外,沒有人是完美無缺的。有良知的人都知道不可犯奸淫,但是,絕對的道德標準說:「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在心裡已經等於與她犯姦淫了」,你能接受這種標準嗎?又說:「你是用右眼偷瞄她,是你那右眼叫你跌倒,所以,你應該把你的右眼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你覺得這樣的標準夠高嗎?

 如果馬英九和胡自強兩個頂著博士光環的人,為了競選造勢,竟然可以在眾目睽睽之下,讓好色的婦女輪番上陣,撫摸他們腰下的方圓六寸,孫教授,你認為「誰的?」「那一部分?」必須被剜出來或剁掉?你的最高道德標準到那兒去了?

 林肯總統說:「把一條狗的尾巴改名稱為腿,這條狗(就算你叫它鷹狗)還是只有四條腿;稱尾巴為腿並不會因此把它變成腿。」企圖逼迫陳總統下台的倒扁狂熱份子,不管他們用的是什麼冠冕堂皇的藉口;要求國家元首要有最高道德標準的胡言亂語,或者是已退黨的人,酒醒之後時空倒置的拯救民進黨的熱忱,說穿了只是一條條搖搖晃晃的狗尾巴,企圖裝作狗腿子。「落翅仔假在室」,行得通嗎?

 一波未止,一波又起的倒扁聲浪,絕非如孫教授或他的同黨所說的是在「順應民意,維護道德體系」。打從2000年陳水扁先生「不小心」當選總統之後,外來政權的殖民權貴從來沒有停止過他們對陳總統的反動與抵制。核四停建與否,可以是罷免的理由;兩顆土製子彈也可以引發憲政危機;總統府前的園遊會結束之後,還可有選舉訴訟與違憲濫權的真調會;明知不可而為之的罷免案才落幕,拖棚「懊」戲的倒閣、倒扁又此起彼落。由這群外來殖民權貴主演,紅色共產技術指導的社會亂象戲碼,只要台灣人執政的一天,就不會終止,其實與陳水扁個人沒有直接的關係,難道大家看不出來嗎?

 中國黨員可以把李登輝先生以國民黨主席身分任職總統的那一段歷史,從集體記憶中消除掉,更可以把本土政權所推選出來的第一位台灣人總統,當做過街老鼠瘋狂地追殺。包括孫教授在內的那群權貴以及其所豢養的幾條走狗,有幾個願意在公開場合稱呼陳水扁先生一句「總統」或李登輝先生一句「前總統」的?

 當他們談到陳水扁總統時,每一個都變成「蔣光超」,「你、我、他」等代名詞差一點還嫌不夠用。這群權貴從他們污穢的內在所滲出來的,是讓人掩鼻屏息的過氣統治者的傲慢,那露出鄙視眼光的是他們看人低的狗眼。可以在百科全書上列為世界史上貪污腐敗政權惡例的中國黨,竟然可以醜媳婦熬成公婆,恬不知恥地對別人說三道四。台灣人!你們怎可雖之起舞呢?

 倒扁的人如果有所謂最高的道德標準,那麼,就請他們先身體力行,替社會設立一個典範。吾人建議從終止中國人男盜女娼的奸淫惡習開始。

 絕對的道德說得很清楚:「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先從譴責兩位蔣姓領導人的淫亂重婚開炮,然後再嚴格要求該黨的從政女同志停止利用媒體誇大宣傳她們的「社交工具」,並且禁止任何黨員繼續不知羞恥地頌揚他們的第二春或「搶劫搖籃」的英勇事跡。 

 絕對的道德標準說:「不止要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更要能做到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你們做得到嗎?必須坦白,靠自己的力量,我真的是「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但是,我願意求神幫助,你們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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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