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南嘉生專欄

真實與虛幻、道德與虛構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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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台灣教師聯盟理事長陳彥宏以旗幟活動因素,被控將政黨因素引入學校,而使台中市政府要法辦陳彥宏老師一事。我對此有不一樣的看法。

 如果單只這個個別因素,且緊縮範圍在旗幟具有引政治勢力進入教育界而言,我不反對要法辦陳老師。因為若不法辦,其他人若引入其他政黨旗幟,也會產生相同得困擾。

 支持陳老師者所提國民黨的黨旗同國旗一事,不僅難取得普遍認同,也在法令上難以得到支持。因為不管怎麼說,國民黨的黨旗與國旗類似,有法令上的依據。

 然而,若說是政治勢力,就不能讓人心服。國民黨從以往到現在,都以各種方式讓國民黨的勢力深入學校。現在又以這樣的理由法辦陳老師,當然令人不服。

 一、司法的限制條件下正義

 不過,這個事件最核心的關鍵點,恰好就是國家法令問題。法令的依據是憲法,而憲法是國家內部各政治勢力對抗妥協的結果。所以,法令是政治對抗下層結果。這當中很多是限制條件下的正義,卻不是人民道德與價值觀的正義。

 舉例來說,犯法而受到法律審判、獲罪,我們覺得這是司法正義伸張的結果。我們看許多非政治的司法案件,不都是採取這樣的態度嗎?

 然而,同樣叫做司法審判,國民黨相當多的黨產問題,都被認定是國民黨合法擁有的。或因追溯期已過,或因國民黨已經購買,或因已經法制化取得。我們能夠說司法審判有問題嗎?司法本身或許沒有問題,但為何僅有國民黨可以獨自擁有這麼大的司法審判的利益呢?這才是問題!

 另一個可以比較的例子,國民黨在中國殺了那麼多的人,國民黨當時的法院有判國民黨有罪嗎?沒有。中國共產黨在中國殺了那麼多人,中國法院有判共產黨有罪嗎?沒有。然而交叉處理,在戒嚴時代,國民黨的法院判共產黨有罪,共產黨在中國的法院判國民黨有罪。

 如果司法的正義可以被信賴,我們如何處理兩個對其國內都喊說有司法正義的法院,卻出現不一樣的跨國比較呢?

 更近一步說,如果國民黨有機會反攻大陸,他會說共產黨在中國是違法取得。相同的,共產黨也會判國民黨在台灣所取得的財產都是違法的。

 換言之,現在台灣法院對國民黨的審判,不具有普遍正義。

 二、如何以純然正義看待陳彥宏事件

 既然國民黨管理下的司法正義是如此,那我們怎樣看待陳彥宏老師的事情呢?我認為陳彥宏老師有罪!也的確無罪!

 有罪是在國民黨的體制下,他當然有罪。

 然而,當我們將法律、政策的正義從國民主權、教育正義的角度來看,陳彥宏老師無罪。

 教育最基本的精神就是經由基本的道德及其哲學,傳遞給接受教育的學生知道,並讓他們信守成為真理與信仰。因此,當代表台灣的旗幟要和其他國家的旗幟同時出現時,就存在著真實與必要的教育辯偽。

 其他的旗幟在那邊出現,不只是旗幟,還有代表他們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與之同時出現的中華民國國旗,其意義是否如其他國家的國旗呢?台灣的中華民國國旗怎樣去看待呢?這就是教育者應該要做的基本工作。

 他們要講的,不是國家要他們講的那些,而是真實與應該信守的真善美。

 國民黨的中華民國國旗,能不能如其他國家的國旗那般飄揚國際呢?現任馬英九總統在當市長時,就以實際行動,在中華民國境內,否定中華民國的國格及國旗。

 馬英九在中央當政後,他的政黨要人拜訪中國,都不敢講出中華民國這國名,更遑論在中國拿出中華民國國旗。他們以實際行動否定中華民國國旗與那代表土地的關連性。

 國民黨堅持的「真實」,竟在國民黨執政時呈現的那麼虛幻。請問教育者要講的是那一個真實?

 精準的說,今天要法辦陳彥宏老師的法律,在其他領域與時空,被這個政府予以否定。證明中華民國國旗在中華民國境內出現是違法的,那麼,中華民國境內的學校要展現萬國旗時,拿出中華民國國旗就是違法!教育應該拿出違法的國旗?還是不能拿出來呢?

 三、告吧 家永三郎

 以往,日本民間要出學校所用的課本,需按照課綱去編定,編定完要讓文部省(日本的教育部)審定。家永三郎認為這是違憲的行為,與日本政府進行長達32年的司法纏鬥。

 這個纏鬥不只是司法問題,更且是道德良心、司法正義與國家價值觀的問題。

 陳彥宏老師的事件,本質上就是這樣。問題的核心不是旗幟的問題,是到底哪一面旗幟可以代表中華民國?更近一步說,到底中華民國是以怎樣的方式在這個世界?

 以教育來看,到底老師要怎樣透過這個活動,講述真實的、正義的教育理念給學生呢?

 陳彥宏老師面對的行政處罰,必須進入司法論辯,才能得到更真實的教育與政治意義。這已經不是台中市長、市政府的問題,而是如何透過司法爭取教育者傳述真實教育意義的正義問題。

 告吧!陳彥宏老師!

 

2014.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