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海兒專欄

《海兒專欄》

阿米塔吉的確是在警告台灣!

http://www.southnews.com.tw

 美國副國務卿阿米塔吉在12月10日接受美國公共電視台PBS訪問時表示,在中國崛起過程中,最大的地雷大概是台灣。他並表示,台灣關係法並沒有規定美國必須保衛台灣,而如果台灣受到中國攻擊,美國是否宣戰,必須由美國國會決定(註1)。

 不知道是否是台灣的媒體效率太差,亦或是由於之前台灣的立委選舉吸引了台灣媒體絕大部分的注意力,以至於這則早已是成為舊聞的報導遲至今日才在台灣被報導出來,而引發了台灣政壇上廣泛的討論。

 對此,台灣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副局長林家雄在立法院答詢時表示,國軍有萬全準備,但依目前兩岸情勢,需要大家支持軍購案。而中國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則認為,外界解讀美方有意藉阿米塔吉的談話,恐嚇台灣必須通過軍購,她要求國防部應和美方談判,軍購案必須附帶美方協防台灣的條件(註2)。

 最讓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中國國民黨發言人、文化傳播委員會主委張榮恭在12月20日表示,這是阿米塔吉近來第二度作此明確表示,對臺警告意味濃厚,顯示在中共逐漸增加對臺壓力之際,美方要刻意與臺灣「保持距離」,形勢對臺灣愈趨不利(註3)。

 事實上,阿米塔吉只是根據事實發言而已,因為根據《台灣關係法》第二條第B項第(6)款規定:「維持美國的能力,以抵抗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這是美國在台灣遭受攻擊時派兵協防台灣的法律依據,但的確是沒有明文規定說美國必須保衛台灣。而同法第十四條第A項第(4)款規定:「有關東亞安全及合作的美國政策的執行。 」是由眾院外交委員會,參院外交委員會及國會其他適當的委員會監督。

 之所以會如此規定,一來是由於《台灣關係法》第二條第B項第(6)款主要是規範,美國行政部門必須維持美國在東亞制止任何強權國家以任何訴諸武力、或使用其他方式高壓手段,而危及臺灣人民安全及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二來是由於在民主國家之中,宣戰權是屬於國會在行使,這只要從2003年美國出兵伊拉克,布希總統必須先取得美國國會的同意之後才能夠開始對伊拉克發動攻勢的情形就可以知道了。

 然而,這種再普通不過的常識如今由阿米塔吉口中再一次的被說出來,中國國民黨籍的盧秀燕竟然要求國防部應和美方談判,軍購案必須附帶美方協防台灣的條件,可以說是荒唐至極!因為,目前美國軍售台灣仍是根據《台灣關係法》而為之,因此,除非美國國會修改《台灣關係法》,明確的加入美國有義務協防台灣,否則美國的行政部門根本沒有權力超越《台灣關係法》的規定對台灣承諾協防台灣的附帶條件!

 至於張榮恭的說法更是可笑到了極點,因為阿米塔吉所說的內容既然只是把《台灣關係法》的內容再說一遍,這又何來「刻意與台灣保持距離」,何來「警告台灣」可言呢?

 然而,如果要如中國國民黨人那種權謀的角度來解讀阿米塔吉的談話,事實上要說阿米塔吉是在「警告台灣」也的確並不為過。因為,台灣既然存在著中國國民黨這種對攸關台、美關係的《台灣關係法》所規定的內容既毫無所悉,又動不動指控執政黨是在「抱美國大腿」,自己卻非理性杯葛軍購案、讓台灣的軍力逐漸失衡,同時更不時的拿美、中兩國來恐嚇自己人民的在野黨,台灣的安全的確是該拉警報了!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4.12.22

最近更新目錄

snews100熱門話題

TOP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