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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總統府蘇秘書長的回信

 
蘇秘書長您好:

 感謝您來函徵詢關於「憲改」的意見,敝人非憲法專家,知識有限,實在感到意外。雖然,敝人可能只是隨意選出的徵詢對象,又無豐富的才學,不過基於對台灣這個國家的關愛,仍不忝淺陋,略表拙見。

 您來信提到未來憲改的方向,例如是採三權還是五權?內閣制還是總統制?總統選舉採相對多數還是絕對多數?以及國會改革、國大定位、省府存廢等課題。對這些議題,敝人的看法如下:

 1.政府制度應採三權制:

 這是世界先進國家的通行制度,行之多年,並無太大的後遺症。反之,國內目前的五權制,頗有大而無當之譏。考試院職能可併入行政院,監察院職權可交給立法院,為考試和監察工作另立一院,徒浪費民脂民膏,實屬不必要。

 2.台灣應採總統制:

 內閣制和總統制各有優劣,並無絕對的好壞之分。然採用那一制,應依據國家、人民的習性。目前採內閣制國家,大都由帝制改革而來(有的目前還保留皇帝之位,如英、日等國);或者因被內閣制國家殖民多年,所以獨立後仍採內閣制(如新加坡)。台灣雖被清帝統治過,被日本殖民過,但後來的佔據者──蔣介石和蔣經國,乃是掌有實權的總統。而台灣人的觀念,總把最高領袖當成最有行政權的人,所以未來應走向明確的「總統制」。否則,可能發生人民向虛位元首請願的鬧劇。

 3.總統選制宜採絕對多數:

 全國只有一個總統,既然代表全國,其代表性更應強大。相對多數在多人參選下會變成少數總統,容易讓有心人興風作浪。若總統得了過半數的選票,就能杜悠悠之口。因此,敝人建議採用絕對多數制,並設多輪投票的制度。

 4.國會應強化代表性:

 目前國會改革多偏向精簡化,卻未考慮代表性的提昇。單一選區兩票制雖受人青睞,但更容易買票,也容易成為政治家族的禁臠。尤其選區變小,其代表性就淪為與地方議員相近,如此可能反而降低了國會議員的地位。目前立委的形象相當不堪,有待提昇其威望。在人數減為一百多席後,不宜再縮小選區,反而應擴大選區,才能創造出中央級的名位。

 5.國大、省府當廢:

 國大已無存在必要,修憲事務將來都可交由公投複決。台灣省府也可廢掉,不必留下虛制來浪費公幣。福建省府也應廢掉,金門、馬祖及附屬島嶼,可成立「特別行政區」,以彰顯其特殊的地位。

 總統表示這次憲改,不涉及主權、領土及統獨的議題,這是聰明的做法。因為主權在民,不在某個政府或國家,台灣的主權當然歸台灣住民所有,不歸中國政府或其人民。人民為確保對土地的主權,才成立國家,選出政府來加以守護。因此,憲改時,只要照舊標明「本國主權為本國全體人民所共有」即可。至於「領土」問題,我們可以不採明列方式,以治權所及來認定。

 所謂統獨問題,其實只有統一的問題,沒有獨立的問題。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目前名叫「中華民國」,將來只需改名,不需另外宣布獨立。而「統一」問題,本就不屬「本國憲法」的議題,沒有那個國家會在憲法上訂個統一條款。所以憲改不涉及統獨,合情合理。

 唯「更改國名」之事,總統不列入憲改項目,實令人遺憾。敝人體諒總統身為全國的領導人,不忍見國內因「正名」之事陷入對立,導致嚴重的內耗,故忍痛割愛此一重大的議題。然台灣一日保留「中華民國」之名,就一日難脫中國糾葛,更難以名正言順的宣稱自己是主權獨立的國家。故「正名」之事,不宜長久擱置,若能在陳總統卸任之前完成,則陳總統將歷史留名,永受台灣人之愛戴。

 如今之計,敝人以為總統對憲改之事,不如以「催生者」自處,只推動憲改的相關機制,其餘交由民間自動提案。對憲改內容,總統可表明贊成或反對,但不必過於干涉。以電腦為例,總統只提供硬體和程式,實質內容則由全民去決定。如此一來,總統既不違反就職承諾,又能為台灣人民創造出一部「合時、合身、合用的憲法」。

 敝人身為台灣人民,日日感受這塊土地的蓬勃發展,也看出陳總統執政後的改革績效,我愛我們的國家,也支持陳總統的理念。可是,敝人與全體台灣人民一樣,三不五時得受到鄰國的威脅恐嚇,難免會有國不成國之感。縱然,台灣如今的處境為蔣氏政權所害,國際社會又非常現實,但身為人民所付託的台灣領導人,總統及所屬政府要員,更應窮智盡慮,以確立台灣的國家地位和尊嚴。敝人身為台灣的一民,也誓願為這塊土地貢獻棉薄之力。

 以上拙見,望蘇秘書長轉呈總統參酌為荷。最後,敬祝:

 萬事如意

                    台灣國的主人

                       台人 敬上


附語:

 內人月前接到總統府蘇秘書長的來函,徵詢關於憲改的意見,內人交代我代為回函。此函回寄時會以內人姓名署名。

(http://southnews.com.tw) (200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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