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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專欄》

輕慢的台北市,沒資格辦聽運

 有「台灣阿甘」之譽的全盲馬拉松選手張文彥先生,去搭台北市捷運時,向保全員求助引導,結果保全員牽著他,為了趕電梯,變成用「拉」的強迫他快走,不幸撞上電梯門,縫了11針。

 這個事件,令人驚訝,捷運站的電梯,照規定是殘障人士專用,上下之間也只是幾分鐘,即使有人先用了,再等一下又何妨,為什麼要「趕」呢?何況保全員明知張文彥是盲人,更應該小心謹慎,怎麼可以用硬拉的呢?

 唯一理由,是保全員只想應付了事,早早把這個麻煩貨送走,好落得輕鬆,才會出現這樣荒唐的做法。

 事發當天,捷運公司付了醫藥費後,就不聞不問,擺明就是「賠錢了事」的心態。作為一個為民服務的公家單位,員工犯錯,害殘障人士受傷,不思鄭重道歉,不願特別給予關心,也不知檢討改善,花點醫藥費就覺得沒有責任了,根本缺乏「公共服務」的職業道德。

 從這個事件,可知台北市政府的怠惰輕慢,沒做到周密的設想,以為裝上殘障專用的電梯就夠了,沒去訓練員工如何協助殘障人士。除非台北捷運明令不准殘障人士搭乘,否則每個車站都要隨時配置專業的協助人員,才能讓他們坐得安心。即使無法派人專職這項工作,那也該安排當班的一人,接受更嚴格的訓練,每當有殘障者光臨,馬上給予最完善的服務。

 台北市即將舉行「世界聽障運動會」,但從張文彥的遭遇,我認為台北市根本沒資格舉辦這個活動,因為他們缺乏對殘障者的認知和貼心。你會說聽障者的眼睛看得到,不會去撞電梯門,同樣事件不致再發生。但聽障者也有盲點,如果捷運員工沒有人知道手語,又不懂得設身處地,那即使不會害他們撞門,也可能發生其它的意外。

 一個負責任的政府單位,要時時注意各種可能發生的情況,要有設身處地的經驗,要貼心他人如同自己。台北市政府如果做不到,那聽障運動會的開幕做得再精采,也無法掩飾不負責任的官僚本質。

 

(http://southnews.com.tw) 2009.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