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台人專欄

《台人專欄》

初選就只是初選而已啊!

 推到Plurk  Facebook分享

 民進黨一個「全部民調」的決議案,讓蔡英文在迎戰227四席立委補選的緊要關頭,屁股又被一些台派人士踢了幾腳。

 我想未曉,不知這些人是見不得小英好呢?還是真的發現了別人想不到的危機,為此而著急跳腳呢?

 我看不到危機,而且不覺得黨內初選有什麼了不起的。想想,為什麼要初選呢?因為針對某項公職,有超過既定名額的黨內同志有意參選,於是,得透過一種方法,確定誰得到黨的提名推薦。

 方法有很多種,民進黨曾經採用的方法有協調、黨員投票、民意調查等等;換言之,不是只有黨員投票而已。黨員投票只是眾多方法之一,不是必要的方法,也不是黨候選人取得正當性的唯一途徑。例如用協調方式推出的候選人,沒經過黨員投票,難道就缺乏黨的代表性嗎?

 有人說全面民調,就是把自己的黨生命(資本、權責、職位etc)全部交給人民處置。這是很荒唐的想法。一個民進黨籍的人士,在全面民調中勝利了,他就變成「全民黨員」,而不再是民進黨員了嗎?你要參加美食比賽,事先做了很多道菜,請街頭巷尾幫忙挑出一道,然後這道菜就不是你的手藝了嗎?

 搞清楚,是民進黨提供名單請民眾幫忙挑,不是民眾推薦阿貓阿狗給民進黨去提名。就像協調一樣,只要依照民進黨內通過的遊戲規則去競爭,最後勝出的人也是黨員,他就具有黨的代表性。

 辜老說:「政黨不讓自己的黨員投票,還算什麼政黨?」這話有問題,因為這次完全民調,只針對今年底的公職選舉,不等於以後所有初選都不辦黨員投票。

 反過來說,如果「公職初選」得讓自己的黨員投票才算個政黨,那民進黨就成了半票政黨;因為有些縣市連初選都辦不了,想讓當地的黨員投票也沒辦法。

 不知花東金馬的民進黨員多久沒為公職初選投票了?

 黨員有投票的權利,不等於什麼事都要黨員投票。有些民進黨弱勢的地區,只能採徵召方式,或只有同額參選,難道為了黨員的投票權利,就得辦理一下黨員投票嗎?

 黨員有投票權,這種權利只意謂在有投票機會時,他有資格遂行自己的權利。過去,我們可投票選鄉長,但某些縣市升格直轄市後,改設區長,依法制,我們就沒有投票的機會了。民進黨員可以選黨主席,但阿扁總統當年去兼黨主席,並沒有經過黨員投票。

 只要黨員還能夠投票選舉黨代表,「政黨不讓自己的黨員投票,還算什麼政黨?」的指控就不成立了。

 初選就只是初選,獲得提名的人,除了得到民進黨的招牌加持和微薄補助之外,沒有什麼權利,也不保證最後當選公職。獲得提名的人,能夠因此指揮黨員,動支黨內資產,或安排黨裡頭的人事嗎?當然沒有,那何必一定要由黨員投票背書呢?

 初選就只是初選,只是選出黨推薦去參選的人員,又不是什麼權利的代表,只要規定好遊戲規則,主辦者公平處理,不管是協調、黨員投票、全用民調或「7民調3投票」,都僅是方法而已,有什麼實質的差異嗎?又有何危機可言呢?

 有人擔心國民黨借全面民調操控民進黨人選,這是杞人憂天,美國人都不怕別黨人士故意登記本黨初選選民了,民進黨需要怕國民黨在隨機取樣的民調中操作嗎?除非國民黨掌控民調的取樣名單,否則他們會有通天本領引導民調結果嗎?

 眼見227立委補選只剩一個月,民進黨的大老小老,都該自動自發去各選區幫忙,讓穩當的更穩當,有希望的衝到勝利,落後的迎頭趕上。何必學吃飽太閒的公公婆婆,為個口味有變,就罵媳婦不孝呢?

 

(http://southnews.com.tw) 2010.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