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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眾院通過台美高層互訪法案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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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眾議院一項敦促美國與台灣進行高層互訪活動的修正案,上個月通過小組初審之後,九日又獲得國際關係委員會的批准。另外,有關美國在台協會新會館修建工程的修正案也獲得通過。

 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九日表決通過2006財政年度外交關係授權法案,其中包括了這項敦促美國與台灣進行高層互訪活動的修正案。修正案說,美國國務院應該根據現有法律,接納台灣高層官員到美國來,包括台灣的總統和副總統,台灣外交部長和國防部長,就雙方共同關心的事情與美國官員舉行會談。國務院還應該與台灣外交部合作,安排美國與台灣高層官員的互訪。 

 這項修正案還說,與台灣民選出來的官員直接往來符合美國的利益。

 另外,有關美國在台協會新會館修建工程的修正案也獲得委員會的表決通過。這項修正案說,國會將為美國在台協會新會館的修建撥出所需要的經費。 

 國會曾在2000年通過一項法案,為修建美國在台協會新會館撥款七千五百萬美元,但是,後來對建築工程費用的估算超出了這個預算。

 提出修正案的布朗議員說,正在施工的美國駐北京大使館新館工程將耗資五億美元,美國也需要修建一個合適的美國在台協會新會館,這樣做符合美國在該地區的外交政策以及安全和商業利益。

 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通過的2006財政年度外交關係授權法案,還必須得到眾議院全體會議的表決通過,並且跟參議院的有關法案協調一致,經總統簽字之後才能正式成為法律。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5.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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