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三、四、五月份新聞處理分析

本篇目錄 上一篇 下一篇

 一、研究目的 

 觀察分析大眾媒體表現的研究前此已有,但關注的議題都侷限於色情、暴力。回顧近年來的新聞爭議,如2002年12月初《中國時報》報導陳總統競選期間收受蘇惠珍450萬政治獻金案、2002年10月初《聯合報》報導當時衛生署代署長涂醒哲舔鄭可榮耳朵的性騷擾案,再往前則有各媒體連篇累牘報導王筱嬋與鄭余鎮緋聞案、黃顯洲案、璩美鳳春宮光碟案,以至國人記憶猶深的《新新聞》報導呂副總統「嘿嘿嘿」案等等,都顯露新聞界不專業之甚,已達教人咋舌的地步。

 本研究認為傳播色情、暴力,病在題材不合適,報導未必背離真實。但前舉諸例,已嚴重斲傷「正確」、「公正」、「客觀」等項新聞的根柢,而這類報導大有方興未艾之勢,若未能適時揭發,適策勸止,媒體豈不將為所欲為,變成社會的大亂源。

 本研究啟用了「精確」、「公正」、「客觀」、「合適」四項概念,目的在?視國內主要報紙新聞精不精確、公不公正、客不客觀,與合不合適;若不精確、不公正、不客觀、不合適,又是何等不精確、不公正、不客觀與不合適。

 茲分別說明各項概念的操作定義如下:

 「精確」的涵義有兩部分。一部份是「正確」,另一部份是「精到」。分析新聞「正確」與否,基本的憑藉是檢視有無消息來源,凡整則新聞都靠「據說」、「據透露」、甚至「據核心人士透露」的手法交代,應都經不起檢驗。有消息來源了,也須檢視消息來源可信與否、充分與否,足不足以交叉驗證。「精到」則指新聞處不處理背景,看不看時間縱深,還是只及表面浮泛? 

 「公正」的涵義也包括兩部分。一部份是較易理會者,如事涉兩造,給予說明的機會是否對等,檢驗的標準包括陳述雙方的字數是否相當、落題大小是否一致、版面分配是否均衡等。另一部份較不易為事不關己的人察覺,卻反而容易支配讀者的判斷於無形,如選擇消息來源有沒有偏袒?本研究歸納完整的消息來源至少包括六類:兩造當事人、與當事人利害一致者、與當事人利害衝突者、權責義務相關的組織機構或官署、事務攸關的專家、無利害關係的旁觀者。新聞公正與否,不是報導呈現過程才定調,早在選取消息來源蒐集資訊時,已經深有關涉,儼然成形。本研究認為分析新聞於這六類消息來源的選取依違均不均衡,可測試其公正質地。

 「客觀」的涵義單純,志在檢視編寫處理是依據「單純報導」(straight news,此外譯名還有「純淨新聞」、「正寫新聞」等)的法則,還是夾敘夾議,筆帶主觀揣測。

 「適合」的涵義取自紐約時報(The New York Times)的辦報理念-All the news that's fit to print(本報所刊登的都是適合刊登的新聞題材)。題材合不合適刊登,資本主義邏輯的社會,其新聞學早歸納有大家耳熟能詳的「新聞價值」標準,即時宜新舊、遠近程度、顯要與否、衝突強弱、影響大小,與人情趣味。此套標準主張新發現的價值高於舊知識、近事比遠事珍貴、顯要人物的遭遇勝於平凡人物的遭遇、衝突強的贏過衝突弱的、影響大的超乎影響小的、富人情趣味的優於平淡無奇的。但是只依這套標準,上舉年來諸多新聞顯例,豈不都富「新聞價值」?又何病之有?本研究深覺宜另有批判觀點,以論新聞價值,否則無以廓清國人心目中的許多新聞亂象,遑論激勵大眾傳播事業促成社會進步。本研究試提「公益」與「公害」的相對概念,以為議論新聞價值的上層指標,這組指標應凌駕於上述一般資本社會崇尚的新聞價值之上,合乎上層價值指標,又合乎下層價值指標的,才是合適的新聞題材;僅合乎下層指標而不合於上層標準的,反而可能是有識之士痛心疾首的惡例。

 本報告還想指出,新聞「合適」與否,其實不單指題材,編採手法如何,也應是評議項目。上舉新聞諸例如王筱嬋案、黃顯洲案、璩美鳳案,從資本主義社會的邏輯論,或許有其新聞價值,但視如新聞連續劇式劇碼炒作,頗不恰當,即屬不合適範圍。

本篇目錄 上一篇 下一篇

最近更新目錄

回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