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國賊•台奸首頁

當台奸碰上漢奸,當漢奸碰上台奸


/張簡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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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台奸碰上漢奸,就成了四條腿的看門狗、黑老大的小嘍嘍。

 台大最近一項「全球化研究計畫」的民調顯示,自認是台灣人者六成三六,自認是中國人的僅○.五六成,自認是台灣人也是中國人者二成九一。

 這個民調顯示,中國黨的少數族群能統治台灣,是有諸多台奸幫凶,否則無法遂其陰謀,如同性侵者常是最親近或周遭的人,事理一樣,台灣會毀於自己親朋好友的有意或無意之間,甚於中國漢奸的手。

 或許你有所顧忌這樣的尖銳用語與歸類,但在國家認同的大是大非裡,這是事實說明,不必抹黑為族群情結挑撥,更不需有利不利於選舉的考量,個人以為模糊國家認同騙取選票,有違台灣核心精神的建立,也是另一種「溫水煮蛙」的自毀。

 台灣與中國的現狀,在國家認同的角度,只有敵我之分,沒有灰色地帶,一千多枚瞄向台灣的飛彈;2012「台灣大劫難」的密略時程,豈不是最實證明?請問,世界上有哪國的國家認同是如此敵我不分?有哪個國家的賣國賊是這麼囂張又名正言順?

 「台奸」就是指直接或間接,出賣、不利、危害台灣的奸細、幫凶,如同中國國民黨敗逃台灣,遭虐之中國人痛罵國特「漢奸」的名詞一樣;當「台奸」與「漢奸」合流,族群已然分裂、敵我分明,暗潮洶湧危害對方生存之際,尚有何族群和諧的統戰語言可資掩飾?

 族群和諧的考量可以凌駕國家認同之上?這是哪一門派的「民族主義」?相較於美國、加拿大、瑞士....等等多民族融合的先進國家,真搞不懂這是啥政治理則?「民族」本就不等同於「國家」,在生存的先決條件下,國家地位是高於、重於民族,但為了政治權利鬥爭,本土與殖民勢力,竟能相互默許造就出一群比率甚高的「維持現狀」族群,而且尊重、尊敬其對國家認同模糊的正當性,真是政治學理的邪門奇觀。當然,這是一種政治性戰術,容許政治力拔河的中間地帶,也是造成「溫水煮蛙」的統戰溫床!

 類似前述「維持現狀」族群異象,本土派的政客屢屈就選票的最大公約數,而與中國黨同流混淆國家價值觀,也共同形塑出一種最大利益的「中間選民」新族群,而互搶食票源;無形中,「中間選民」被誤導成左右國家存亡、政治權利、社會價值的核心族群,也間接鼓勵私利重於國家利益,看似對政治無趣,卻是標準的政治投機客,這也是台灣民主政治的一項奇蹟。

 如今本土政團已敗到這種程度,但每逢選舉,這類沉疴又會再度復發一次,讓這些「台皮中骨」的台奸,藉用虛妄感作威作福,盡情肆虐同胞而不知害人害己,甚已種下大禍而不自知?

 這些「台皮中骨」的台奸,是假「中國人」真認同「中國」的本土痞子,無論以校長、教師、民代、公務員、審檢、軍、警、特、富商財團各種角色扮演,濫用職權,威逼、利誘、迫害、恐嚇,無所不用其極;為其主子,自甘墮落四腳落地當走狗,又吠又咬同族拼寵愛,這些就是異口同聲「依法行政」,戴著「中間選民」面具的其中一流;○.五六成的中國人,如果沒有這群吃裡扒外的幫凶圍事,如何坐享其成作賤台灣?

 任何國家的國家認同應是唯一的,民主國家即使有不同政黨,互相攻伐輪替執政,或政治主張雖容有岐異,但國家認同仍然唯一;即使無政黨傾向的選民,其國家認同也是唯一,不應例外。固然台灣有惡法容許雙重國籍,但也僅限友邦,豈容敵我共存?

 但台灣這個被中國殖民佔領至今不正常的國家,卻可以大辣辣存在認同敵國為祖國,並極力推展歸併、投降的賣國行徑,在這樣不可思議的國家認同紛爭下,本土政黨尚能與之玩政黨輪替的民主遊戲而不疲?

 憲法在哪裡?法律在哪裡?遊戲規則在哪裡?當這些都只存在於野蠻霸道、專制獨裁者口中的定義,民主遊戲還能公平玩下去?

 所以,買票賄選清一色中國黨包辦;總統知法犯法、玩法弄法公佈民調;憲兵穿特定候選人背心偽裝輔選、藉機鬧事、抹黑鎮壓;檢、調恐嚇不常住設籍選民不要投票;異黨候選人政見當「期約賄選」偵辦;以違反集遊法,圍困異黨候選人拜票遊街競選活動;藉口保護,全程跟蹤、錄影、蒐證,恐嚇異黨候選人的競選行為與支持者....等等惡行,無視抗議、輿論撻伐、提告,全部出籠!

 這種假民主、真專制的選舉遊戲,不過是地方選舉而已,如果是總統大選呢?難道不會步入菲國選舉,集體屠殺異黨候選人的後塵?

 這些為非作歹的執事者,不幾乎都是「台皮中骨」的狗腿子?自民進黨執政及國民黨輪替,近十年間,相關法律有變動、修正嗎?沒有,法律如一,但為何民主環境逆轉?這些執法者的態度為何背道而馳?這是「依法」還是「依人」?

 民進黨執政期間,就曾聽派出所警員聊天感嘆說:「艱苦很多年了」;國民黨執政,這些警員一改愁容,歡天喜地說「終於出頭天了」。所以,為何西德統一東德時,必須徹底殲滅反民主惡勢力?職是之故。

 民主的發展史中透析民主逆流有三:既得利益者、反民主勢力、民主效率迷思。故民主與反民主的鬥爭中,既得利益者、反民主勢力都要徹底拔其虎牙,以遏止復辟;至民主效率迷思則靠教育、事證、經驗破除,為政者誠應三思。

 外患不可怕,因能激發救亡圖存意志;內奸最可懼,裡應外合、瓦解心防,亡國於無形。故平時尚可包容與尊重,冀去異存同;唯非常時期存亡之秋,則需敵我分明、含糊不得,二次大戰,美國對夏威夷日裔僑民待遇特殊,不因國籍歸順而輕忽,即為顯例。

 故凡我台灣族民,生死關鍵,應警示子女、親屬,要為國為民有為有守,知所進退,不要充當走狗、暴警、台奸,反壓、荼毒、屠殺自己同胞,成為歷史罪人,臭名萬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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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