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正名專題 首頁

歡迎誠實討論•努力避免混淆


/台灣公論報

 本文是針對「認清目標、包涵異議、攜手為台灣」一文的回應。



 民主體制之可貴,在不同意見可以自由交流,彼此批評,在誠實的討論過程中,能取得共識最好,否則也可去異求同,彼此尊重。因此,我們對讀者林秀合費心回應本報社論(見林女士「認清目標、包含異議、攜手合作為台灣」一文),提出善意批評,感到可喜,也表示歡迎。

 台灣的國家認同、地位、名稱、與中國之關係,一向混淆和帶爭議。其間涉及感情因素、法理因素,政治因素,和錯誤認知的因素,要達到完全共識,在短時期內或許不可能。我們只能希望透過誠實的討論,達到最大多數的共識。

 重新檢視本報社論「請勿扯台灣正名運動的後腿」與林女士的回應,我們發現有若干誤解、曲解和概念上的混淆,願藉此機會提出幾點說明。我們承認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案的文字,並非如本報社論所作的直接引述,但本報在論述上的修辭,卻是決議案的後果:「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 「中華民國」,成為「中國」的唯一合法代表。

 聯合國二七五八號決議案,或稱阿爾巴尼亞案,旨在解決聯合國的「中國代表權」問題,而聯合國有「中國代表權問題」是因為「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自稱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要在聯合國佔有「中國」席位。換言之,「中國」在聯合國的會籍並無疑議,問題在那一個「政府」有權在聯合國代表「中國」。

 「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一九四九年成立以來,實際上已繼承「中華民國」,統治除金門與馬祖以外的所有中國本土。因為冷戰和聯合國的投票機制,「中華民國」卻仍在聯合國佔有「中國」代表權,這種不合理現象在一九七一年的二七五八號決議案獲解決:「中華民國」的代表被驅逐,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接替。就聯合國而言,後者完全繼承前者。

 「中華民國」原意只是「政府」,已如前述。「中華民國」充其量只是台灣國暫用的國號而已,並無法律上的「國家」定位。如把它作為一個「國家」看待,無論如何表述,都會造成混淆,並被中國所利用。台灣要正名,就是要突破混淆,避免台灣被認為是「中國一部份」,同時在法理上也避免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繼承。民進黨政府受憲法未改之限制,勉強在正式文書用「中華民國」加註台灣,實不得已之舉,海外民間社團也如此沿用,只會徒生紛擾,令人難以理解。

 林女士指本報批判「兩岸」一詞是「咬文嚼字」,但國際外交問題複雜,言詞表達常涉及主權之重大利益,文字要嚴謹、正確。外交事務就是咬文嚼字功夫,不能掉以輕心。也許林女士認「兩岸」意指台灣與中國「對立」,但一般的理解卻有「一個中國」的意涵。「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國民黨執政,持「一個中國」政策與「統一綱領」時所通過,其意義當非兩國,可想而知。台灣與菲律賓,在巴士海峽兩岸,我們並不以「兩岸關係」稱與菲律賓關係。

 同樣是咬文嚼字,「中華民國在台灣」與「中華民國是台灣」,只一字之差,也代表截然不同的意義;「中華民國是主權國家」,與「台灣是主權國家」,意義也不同。中國人對類似用語便很小心:他們回答美國人,會說他們是「來自中國」,但回答黃皮膚的人,便說是「大陸來的」。

 有一位台灣同鄉在中國領事館辦簽証,與收件人有如下對話:

 問:你女兒持什麼護照?
 答:台灣護照。
 問:台灣沒有護照。
 答:中華民國護照。
 問:不對,中國護照。

 這些「咬文嚼字」的用語,目的就在堅持「一個中國」,強化中國對台灣主權的併吞野心,避免形成「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其所謂「反分裂法」更是如此,本報社論認為海外同鄉對「反分裂法」應以明確立場,理直氣壯的批判其霸道、橫蠻無理,而不是節外生枝,分散注意力。

 「反分裂法」的霸道有兩點:

 第一,台灣主權在法律及事實上均非中國所有,而是獨立存在,因此,並沒有「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問題。中國用「反分裂法」之名,強行把台灣說為「中國」一部份,美、日、歐洲國家均表異議,因為依舊金山和約,台灣主權並未移交中國。

 第二,「反分裂法」以武力威脅台灣的正常國家活動。這是野蠻國家違反聯合國憲章的霸道行為,站在台灣人的立場,我們應嚴正要求中國放棄使用武力相威脅。魁北克是加拿大領土,其人民主張獨立,加拿大不但沒有用飛彈恐嚇,還讓他們一再公投決定去留,何況台灣並非中國所有。

 台灣要與中國建立何種關係,應尊重台灣人民的自由選擇。就台灣而言,除金、馬之外,我們並未侵佔中國領土,也未以武力威脅中國,台灣並不是「問題」。其所以有「問題」是因為中國以虛構的「一個中國」概念,想併吞台灣。為保障台灣安全,美國一方面要維持台灣自衛能力,以嚇阻中國侵犯,另一方面主張雙方爭執應以和平方式解決。台灣不可能發展與中國相等的軍力,但必要的嚇阻能力卻屬必要,否則「和平解決」只會成為「投降」的代名詞。

 中國能民主化,對地區情勢可能有益,如果有人勇於出面推動中國民主化,當然並無不可,但台灣既然是志在建立主權獨立的國家,中國是否要民主化應由中國人民去決定。中國即使民主化,台灣與中國的關係還是要台灣人民自由選擇,這是我們應強調和堅持的原則,與中國民主化與否不相干。

 林女士指控本報社論罵在台灣的台灣人「精神錯亂,不會辨明是非」,這是曲解或誤會。社論並沒有如此指控台灣人,而是在修辭上強調台灣到處留下獨裁陰影,如此環境會使人產生混淆和錯亂。外來政權統治所造成的國家認同問題,便是明顯的「錯亂」,而現在正名之舉獲更廣泛民意支持,代表台灣人的覺醒,共識正在增加,這是很好的現象。我們懇切希望在台灣人覺醒過程中,自己不要再製造更多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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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