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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民黨要搞分贓政治與國會獨裁

 

 親民黨表示,若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草案不依他們的版本通過,他們將凍結新聞局預算。這完全是無賴的行為。

 法案的議決屬立法權,而預算案雖然要經過立法院審核,但還是屬行政權。兩者怎麼可以混在一起談?

 長期來部分不肖立委會吃相難看的搶食利益,當他們搶不到利益時,就會利用質詢權來羞辱行政官員,更會以凍結預算為武器以爭取不當的利益,不過以往他們偷吃時還知道擦嘴巴,會找其他埋由來羞辱行政官員或凍結預算,不會將真正的理由曝光,這一次國家通訊委員會組織法草案的糾葛,他們竟然赤裸裸的表現出「無賴」的行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草案泛藍營的版本是依政黨比例來分配委員的席次,這是天下最荒謬的事,政黨分贓本來就是嚴重的錯誤,政黨赤裸裸的介入媒體更不應該,這與民主國家媒體跳脫政黨掌控的理念完全背道而馳。

 再說,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立法單位不應該掌控行政權。

 內閣制國家,內閣閣員是由國會多數黨的議員擔任,行政權依附在立法權裡面,內閣要對國會負責,在這種體制下,國會介入行政權是正常的事。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立法單位主掌政策的訂定,行政單位負責施政,也就是大原則由立法單位制訂,施政的細節則由行政單位負責,雙方都不可以越權,否則就變成國家的亂源。

 很顯然的,國家通訊委員會組織法是由國會來制訂,但實施細則以及人事權則由行政單位負責,國會不應該過問。若國會可以干預人事權,那泛藍營何不趁在立法院席次佔優勢的機會趕緊修改行政院組織法,明訂各部會首長依政黨比例分配席次?各地方政府也修訂組織法將局長的席次依政黨比例分配?

 立法院是負責立法與修憲的單位,但對很普通的憲政體制都不懂,真的是台灣人的悲哀。

 傳統上所謂獨裁政府就是指行政權獨大的政府,只要行政單位侵犯了立法權或司法權就屬獨裁政府,事實上不是只有行政單位會形成獨裁國家,其他單位也可能。

 內閣制國家立法單位是不能干預司法權,但可介入行政權,然而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若是立法單位侵犯了行政權或是司法權也一樣屬獨裁國家。

 台灣是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立法單位卻時常侵犯行政權,已屬國會獨裁的國家,尤其是以政黨分贓來掌控媒體更是獨裁國家的行徑。

 在野黨所疑慮的也有道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屬專業且中立的單位,若委員由行政單位指派,其中立性是受到質疑,也有政治干預媒體之嫌。解決之道就是委員由行政單位推薦,經國會同意之後才任命,如此由行政單位與立法單位的交集所產生的人選當然比較容易趨向中立。

 多數人認定台灣的亂源在於國會與媒體,若由國會各政黨分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的席次,就變成「台灣亂源」的膨脹,整個社會就不得安寧,況且這種分贓政治屬國會獨裁的畸形現象。

http://www.southnews.com.tw ( 2005.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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