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媒體修理站 陳茂雄目錄  1

NCC的糾葛只有制新憲才能解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條例的審議是最近朝野重要的衝突點。通訊與傳播事業在政壇上佔有相當重要的地位,是各政黨必爭之地。

 國親版本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條例是主張依國會議員席次的比例來分配委員的席次;執政黨認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是行政單位,而台灣是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國會不該過問行政權。況且國親版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條例的第一條就主張黨、政、軍退出媒體,若委員的席次依政黨的比例分配,就表示政黨已介入媒體,顯現出政治壓迫專業。只是在野黨相當重視媒體,不願意讓執政黨掌控NCC,但泛藍營的堅持已嚴重違反行政與立法分立的憲政體制。

 台灣若是內閣制國家就沒有目前的糾葛,因為內閣制國家的行政單位(內閣)是由國會多數黨所組成,由內閣掌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就等於由國會多數黨所掌控一樣,不會有什麼糾葛。只是台灣是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總統是由人民直接選出,再由總統任命政務官,不像內閣制國家的內閣是由國會多數黨所組成。

 行政與立法分立的總統制國家總統擁有否決權,當總統與國會多數黨的意見不一樣時,總統可以否決國會所議決的議案。台灣的體制雖然行政與立法分立,可是不屬總統制,總統沒有否決權,若總統與國會多數黨屬同一個政黨時,政局還可以穩定,若不屬同一個政黨,則會形成行政與立法對立的局面,目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條例的糾葛就是最明顯的例子,要解決這個僵局可以參考美國由邦聯體制轉向聯邦體制時所思考的模式。

 美國獨立初期屬邦聯體制,各邦在國防、外交、內政完全獨立,後來改為聯邦體制,內政方面各州獨立,但國防與外交則歸屬聯邦政府。為了平衡大洲與小洲的權益,聯邦政府的體制是設計兩院制的國會,眾議院的席次依人口比例分配,參議員則每州二人,正常的議案要通過兩院,不會有小州吃虧的問題。兩院制的國會同時兼顧大洲與小洲的權益,可是總統選舉人各州的席次是依人口比例分配,大洲對總統選舉的影響力較大,為了避免總統用人偏向大洲,當總統任命較敏感職位時,要經過參議院的同意,由於參議員是每州兩席,不會有總統偏向大洲的問題。

 這種思考模式可用在台灣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組織條例。NCC不只是行政單位,而且還是專業的單位,若擔心行政單位聘任委員時著重於政治考量,可規劃國會擁有人事同意權,行政單位所提的人選若不是專業考量,國會可以不同意。如此就可以跳脫政黨干預媒體的缺失。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委員由行政單位提名,經國會同意後再任命是行政單位最大的讓步,可是,泛藍營堅持以立法單位侵犯行政權,造成國家亂源。所以會如此,是台灣目前所用的這一部憲法出問題,要讓社會安定,重新制訂一部適用於台灣的新憲法是當務之急。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5.1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