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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委抗爭有理

 

 立法院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條例時,民進黨立委佔據主席台因而產生流血事件。泛藍營譴責民進黨暴力,事實上哪一個政黨才是暴力政黨,值得大家探討。

 台灣是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行政單位不得侵犯立法權,立法單位當然也不能介入行政權。通訊廣播事務屬行政權,立法單位不應該介入。泛藍營的版本是依國會議員席次的比例推薦委員,利用藍營的立委席次佔絕對多數的機會,意圖透過立法手段來掌控通訊傳播事務,立法單位已明顯介入行政權。

 泛藍營的學者有人主張少數應該服從多數,綠營的立法委員不應該以少數對抗多數。號稱學者的人說出這種話是台灣的悲哀,學術界在社會上應該是思想領導者,不知這些人是既沒有知識又沒有常識,或是昧著良心說話,怎麼會主張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委員席次應該依藍營的版本分配。

 只有內閣制國家才會以國會議員席次的比例來分配內閣閣員,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行政官員的任命與國會的席次毫無關係。若美國的國會要求總統依國會席次的比例發表行政官員豈不是變成世紀大笑話?

 媒體與政客傳播錯誤的消息,讓一般民眾產生錯誤的觀念,認定因為立法院是全國最高立法機構,所以有權訂定所有法律,執政黨不應該對抗。若是這種說法成立,籃營何不利用立委席次佔絕對多數的機會訂定法律,規定當選總統的人需要經過國會同意才能就職,讓陳水扁永遠坐不上總統寶座。甚至於立法規定各部會首長要依國會席次的比例來分配。

 國會的立法權並不是毫無限制,而必須遵照憲政體制來立法,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國會不能侵犯行政權,更不得干預司法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條例藍營的版本已明顯侵犯行政權,政黨也介入媒體,形成國會獨裁的畸形現象,這是一種暴力行為。

 一般民主運動的團體為了對抗獨裁集團的暴力,常會以武裝革命、暗殺等手段對付獨裁團體。台灣的民主運動不會以武裝革命、暗殺等手段對獨裁者施壓,而是以最溫和的群眾運動對抗獨裁團體,而國會殿堂中的抗爭就是群眾運動的延伸,其效果不在群眾運動之下。

 大家若不健忘的話,當年的民主運動也是以群眾逼退萬年國會,那時候的群眾運動也延伸到國會內部,變成國會議員的抗爭。當時的萬年國會已違背民主體制,民運人士以群眾運動以及國會內部的抗爭逼退萬年國會當然有其正當性,若沒有以前的抗爭,相信沒有今日的民主體制。

 沉寂一段時間的國會暴力最近又開始復原。若是民進黨的立法委員沒有以暴制暴,相信國會獨裁會繼續延伸下去。很顯然的,民進黨阻礙藍營審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條例不只沒有違反民主體制,而且還是積極建立民主體制。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