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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運動應脫離「喊口號」階段

 台灣公共事務會(FAPA)成立廿五週年會慶,日前在台北市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舉辦研討會。晚上在喜來登飯店舉辦晚宴,陳總統致詞時提出「四要一沒有」,他表示台灣「要獨立、要正名、要新憲、要發展」,台灣「沒有左右路線,只有統獨問題」。

 獨派團體聽到陳總統的「台獨」語言當然給以相當大的掌聲,因為他在二○○○年的就職演說時提出「不宣布獨立、不更改國號、不推兩國論入憲、不推動改變現狀的統獨公投」的「四不」,以及「沒有廢除國統綱領、國統會的問題」,引來獨派團體的圍剿,這一次改變說法,獨派團體當然給以掌聲。

 不過,比較心細的獨派人士所憂慮的,是陳總統在哪一個階段所說的才是他真正要做而且可能做的政策。

 陳總統在民主運動方面貢獻不少,不過,他可能沒有真正參與台獨運動。台獨運動的第一階段是啟蒙階段,終戰初期有太多台灣人認定自己是「中國人」,台獨運動要做的是告訴民眾為什麼需要台獨。第二階段的台獨運動是收割階段,在報禁開放之後,民眾已可以從媒體獲得資訊,多數台獨運動人士的聲音已失去啟蒙的功能。在這一階段政治人物主張台獨只是為了吸收台獨選票、收割以前台獨運動的成果。第三階段的台獨運動是實施台獨的階段,排除台灣獨立建國的障礙。

 執政後的民進黨該做的是第三階段的台獨運動,不要將台獨停留在「喊口號」階段。

 目前的台獨運動已走到「正名與制憲」的階段。國營事業的正名當然可以由執政黨來執行,但它只算是去除殖民統治的圖騰而己,不算是獨立建國。本來一個國家的前途應該由全體人民來決定,可是,國會制訂「公投法」來排除人民公投制憲的權利。很顯然的,台灣獨立建國的障礙在於國會,所以,執行台獨運動的方法就是改造國會,不要停留在喊口號階段。

 國會議員選舉是以人脈為主流,執政黨該做的是發展人脈,使國會議員的席次足以修改公投法,再以公投的手段來正名、制憲。若是發展人脈方面緩不濟急的話,執政黨也應該利用政治手段改變政治生態。正常國家無黨籍的國會議員應該偏向執政黨,可是,台灣的無黨籍聯盟卻由綠轉藍,這一點是執政黨該檢討。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07.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