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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解密:國安密帳案與台灣綜合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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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安密帳案是十多年前的老案,而且已經結案,涉案者國安局會計長徐炳強也被判無罪,審理過程中曾傳李前總統當證人。

 親藍媒體不知是有心或是無意,他們誤導民眾,將國安密帳案描述成援外經費有一筆錢進入台灣綜合研究院,且該院與李前總統關係密切。事實上,金錢並非進入台灣綜合研究院,該院更與李前總統扯不上關係。

 為了鞏固與南非邦交(簡稱鞏案),1994年5月,總統李登輝訪問南非時,答應捐贈美金1050萬元給南非執政黨「非洲民族議會」,並指示外交部,如果沒有預算,可以向國安局動支「奉天專案」的錢先行代墊,國安局長殷宗文配合墊款。國安局於1998年9月間,發文要求外交部返還「鞏案」墊款。

 這一段期間,國安會開會決議成立「戰略與國際研究所」,並委託台灣綜合研究院代辦,成為該院的第四所。國安局將外交結餘款移該所支用,並買半層樓做為辦公場所,整個過程是由國安局長殷宗文、會計長徐炳強、出納組長劉冠軍接辦,後來「戰略與國際研究所」裁撤,台綜院乃賣掉第四所的半層樓,並將款項歸還國安局。

 整個過程中,李前總統只簽了三項公文:第一項由國安局「奉天專案」經費墊支鞏案經費;第二項是外交部歸還國安局墊支的經費;第三項是國安會決議成立「戰略與國際研究所」。其他都屬事務性的業務,不可能由最高首長來處理,可是特偵組認為總統什麼事都須要管。

 若台灣綜合研究院是一個完全獨立的民間機構,受託接辦「戰略與國際研究所」,則整個案件就不會有問題,事實上,它的確是獨立的民間機構,可是,特偵組認為成立該機構是為了讓李前總統卸任後使用,等於李前總統的私人機構。

 若台綜院屬李前總統私人擁有,其不動產應該登記在李前總統名下,事實不然,它是法人,有獨立的人格,更擁有自己的財產,他人不得動支,連李前總統的辦公室都向它租用。

 雖然董事會決議聘請李前總統擔任榮譽董事長,可是,到目前為止,李前總統都未接聘書。整個司法審理過程,檢方並沒有將台綜院的來龍去脈說清楚,更沒有查詢國安會決議成立「戰略及國際研究所」的事實,好像沒有發生過這一件事。

 台綜院成立於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七日,一九九四年一月六日完成法人登記,除了推展各項研究工作外,還承擔政府不方便出面的國際事務,如在美國幫台灣推展外交工作的公關公司就由台綜院出面接洽,它是獨立的法人,可是檢方卻將它當作李前總統的私人機構,出現相當大的認知差距。

 國安局墊支外交經費及外交部歸還經費,國安會開會決議成立「戰略及國際研究所」,國安局支應該所經費這些都沒有法律問題,也就是李前總統簽名的文件都不會有問題,目前出現的認知差距是台灣綜合研究院的定位問題。

 從台綜院的成立及其承辦的業務都可以看出它是獨立的法人,不是李前總統的附屬機構,沒有任何金錢進入李前總統的口袋,怎麼會有貪污的問題?

 因此,特偵組比較站不住腳的地方有二:
 第一,他們將台綜院第四所當作私設的單位,其實它是國安會決議成立的「戰略及國際研究所」;
 第二,他們將台綜院當作李前總統私人的機構,其實它是獨立的法人。

http://www.southnews.com.tw 2011.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