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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原則」就是馬團隊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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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十七日即將舉行中國國民黨黨主席補選,同額競選的新北市長朱立倫幾已成定局,可是半路卻殺出程咬金,一名苗栗縣籍的女性中國國民黨員陳淑芬,已向台北地院遞狀聲請假處分,要求該黨不得舉行黨主席補選,並且維持總統馬英九仍為黨主席的暫時狀態。

 此事緣起在中國國民黨的十九全時,擔任黨主席的馬總統修正該黨的黨章,在黨章第十七條訂定為「本黨黨員為總統時,自其就任總統之日起即兼任本黨主席,卸任總統時亦同免兼任之,不適用本條相關選舉產生及任期之規定....」。

 在九合一選舉過後,馬總統在敗選的壓力下請辭黨主席,卻也因此爆發黨主席請辭是否有效的問題。

 針對馬英九的辭黨主席職務是否有效的問題,中國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陳以信於十五日澄清表示,在黨章解釋上不成問題,並不需要修改黨章,可逕行依照黨章第十七條「主席缺位」的程序辦理。目前黨章僅規定「黨政合一」的自動任免程序,並未排除若黨主席主動辭職的例外狀態。

 陳以信強調,反過來說,中國國民黨黨章根本不可能規定黨主席不得請辭,因為如果有這樣子的規定,必然會違反民法與刑法相關規定,反而不可能發生法律效力。

 依陳以信的解釋,中國國民黨黨章第十七條的規定,是授予總統選擇的權力,要不要兼任主席,由總統自由選擇,這種說辭完全跳脫「責任」,黨章所規範的是「權力與責任」,不是單純的「權力」。

 或許陳以信的語文程度要再加油,若是授予總統選擇的權力,黨章第十七條應改為「本黨黨員為總統時,自其就任總統之日起得兼任本黨主席,卸任總統時亦得免兼任之,不適用本條相關選舉產生及任期之規定....」,這種描述才代表由總統來選擇。

 依黨章的精神,除非馬英九辭總統職位、退黨或修改黨章,否則不能辭黨主席,因為當不當黨主席是要由黨章來決定,不是由馬英九自由選擇。

 中國國民黨十九全修改黨章完全是為馬英九量身訂做,因為馬團隊擔心九合一選舉時因敗選而被逼退,更因此變成跛腳總統。若是修改黨章內容,使該黨黨籍總統變成當然主席,就可以保住黨主席職位。

 馬團隊算得很精準,可是人算不如天算,九合一選舉中國國民黨不是「敗選」,而是「崩盤」,很難依賴黨章來保住「權力」,馬英九因而辭退黨主席職位,可是堅決不退黨或辭總統職位,更沒有修改黨章,如此可以留下伏筆,只要有人向法院提出「假處分」,就可以依照王金平模式,保有黨主席職位,這種算計還是相當高招。

 中國國民黨訂定內部的遊戲規則為馬英九量身訂做並非第一次,馬英九剛接任黨主席時,為了建立形象,訂定「排黑條款」,規定黨員被起訴就要停權。真的是「千算萬算毋值得天一畫」,訂定「排黑條款」後第一個被起訴的竟然是馬英九本人,該黨立刻開會取消「排黑條款」,讓馬英九有機會參選總統。

 這種政黨連幫會都不如,幫會訂定制度都不可能為特定人選量身訂做。

 

2015.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