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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政壇之「癌」就是「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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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數憲政學者認定內閣制是最進步的政府體制,之所以會有這種說法,是受到英國政府體制的演變所影響。

 早期的英國所有國家大權都集中在國王手中,後來由國會執掌立法權,國王擁有行政權,法國學者孟德斯鳩就是根據當時英國的體制提出「三權分立」說,只是這種體制在英國維持的時間並不長,後來連行政權也移轉到國會,國王變成虛位元首,不少人依英國政府體制的演變,認為內閣制是最進步的體制。

 國內的學者最喜歡將外國體制原封不動的移轉到國內,沒有探討在台灣能否實施,例如升學制度,教改人士就將美國多元化的升學制度移植到國內,結果是在美國實施得非常成功的多元化升學制度,在台灣卻是弊端叢生,教改人士埋怨多元化升學制度所以會失敗,是因為家長不合作,這根本就是廢話,連家長的習性都不清楚,要如何推動教改?

 也有人長期在國外生活,回到國內從事公務員的工作時,發現台灣的公務員完全被「會計制度」綁死,很難發揮效率,他們或許沒有想到,那麼嚴密的「會計制度」還是一樣弊案連連,這就是台灣的特色,台灣人最喜歡追求特權,不願意與他人在同一個起跑點起跑,造成弊案不斷。顯然的,依台灣人的個性,權力越大,越容易腐化。

 人民或官員喜歡追求特權的國家,權力不適合集中,台灣目前的體制是行政與立法分立,事實上,還有一個其他行政與立法分立的國家所沒有的制度(法國除外),就是立法單位可以監督行政單位,因為台灣的立法單位有質詢權。除了司法單位外,掌握大權的行政單位還受到立法單位及監察單位的監督,可以抑制不少特權。

 台灣目前的體制是人民分別選出執掌行政權的行政首長,以及掌握立法權的議員,權力分立,若是將政府體制改為內閣制,人民只選出國會議員,就交出全部權力,再由國會議員組內閣,行政權與立法權合一,執政黨完全掌握國家大權,權力過度集中,「特權」就達到最高峰,國家更為腐化。

 正常的內閣制國家有倒閣與解散國會的制度,若是內閣的施政與代表民意的國會脫節,國會可以倒閣。相對的,若是內閣覺得國會對行政體系掣肘,也可以解散國會,讓人民重新選出新的國會議員,再由國會多數黨組閣,這種設計相當完善,只是在台灣形同虛設,既不可能倒閣,更不會解散國會。 

 數個月前,不只在野黨圍剿行政院,連執政黨立委對行政院長也相當不滿,可是當在野黨提出倒閣時,執政黨立委全部抵制倒閣案,投票時執政黨連一票都沒有漏掉。顯然的,台灣政壇,只有意識,沒有是非,執政黨同時掌握行政權與立法權,更是為所欲為,將特權提升到最高點。

 台灣還有一個特色,就是以黨領政,在行政與立法分立的體制下,掌握行政權的總統竟然可以控制國會,形成政壇奇景,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總統透過黨紀來指揮黨籍國會議員。民進黨大罵中國國民黨「以黨領政」,不過該反省一下,民進黨會不會左右從政黨員?顯然的,台灣「以黨領政」的習性會導致執政者獨裁,若實施行政與立法合一的內閣制則更為嚴重。

 一九三六年所公布的《五五憲草》,由於總統的權力太大,大家擔心產生獨裁總統,因而將部分總統的權力移轉給行政院長,結果是蔣介石凍結憲法,反而產生標準的獨裁政權,它是「人」的問題,不是「制度」,目前台灣也面臨「人」的問題。在一般正常國家,內閣制有很多優點,可是在台灣因人的因素,不只不能發揮其優點,反而變成缺點。台灣政壇上的「病灶」就是大家追求「特權」,若是實施內閣制,權力過度集中,更顯現出「特權」。

 

2015.04.14